保育师报考指南
发布时间:2021-08-05 15:51:59 浏览:次
【一】职业概况(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版)
职业编码:4-10-01-03
职业定义
在托育机构及其他保育场所中,从事婴幼儿生活照料、安全看护、营养喂养和早期发展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职业介绍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负责班级清洁卫生及物品的保管工作;辅助教师和保健人员做好婴幼儿生活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工作的人员。
主要工作内容
从事的工作主要包括:
(1)按保育工作程序管理婴幼儿一日生活,根据婴幼儿生长发育和个体差异,采取措施,促进婴幼儿正常生长发育;
(2)进行室内外清洁,配制消毒液进行日常消毒,在保健人员指导下对传染区进行消毒;
(3)进行晨、午、晚检,根据婴幼儿情绪、身体异常变化,发现、鉴别一般婴幼儿疾病并简单处理常见以外伤害;
(4)配合教师组织教育、游戏、体育活动;
(5)培养婴幼儿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和独立生活能力。
就业方向
幼儿保育就业方向有:幼儿园、托儿所、早教中心、家政服务公司、社区服务中心、幼儿教育机构等。
报考条件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1、相关职业: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母婴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幼儿教育教师、助产士、儿科护士、儿科医师等,下同。
2、技工院校本专业:婴幼儿托育,下同。
3、技工院校相关专业:护理、幼儿教育、健康服务与管理、健康与社会照护、公共营养保健、家政服务等,下同。
4、职业院校本专业:中职:婴幼儿托育;高职专科: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下同。
5、职业院校相关专业:中职:护理、中医护理、幼儿保育、母婴照护、营养与保健、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等;高职专科:护理、早期教育、学前教育、食品营养与健康、健康管理、医学营养、预防医学、助产、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心理咨询等;高职本科:护理、儿童康复治疗、健康管理、学前教育、现代家政管理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护理学、预防医学、临床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特殊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儿科学、妇幼保健医学、助产学、公共事业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家政学等,下同。
报名资料
2、2寸白底纸质版照片1张、电子版2寸白底彩照1份。
3、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
4、毕业证复印件+扫描件(中专以上学历提供)。
5、原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报考三级/高级工以上提供)。
6、工作证明原件+扫描件。
7、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8、培训结业证明复印件+扫描件(根据报考条件提供)。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以机考方式为主,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主要采用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从业人员从事本职业应具备的技能水平。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证书颁发
1、经培训合格,考试通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职称评定、加薪的重要参考依据。
3、证书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jndj.osta.org.cn/)(原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网上查询,鉴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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